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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后与另一方分割财产能否同居

2022-10-07 17: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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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上述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分割方式,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收入和支出混同,一方名下的房子、存款基本上都有另一方有形或者无形的出资、付出或者帮助,但由于很难举证,往往在分割时出现较大分歧。并且仅就一方的上述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小孩的付出在分割另一方的财产有多大的帮助上,那就取决于法院的自由裁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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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如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一方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为赠与一人所有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得进行分割。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可能有效。 如果该赠与行为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存在胁迫或者欺骗等行为的,则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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