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试用期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此,企业不能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不能在试用期内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愿意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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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合法时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三个月,则不约定试用期是合法的;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最多是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最多是二个月;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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