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行政诉讼程序中,若因商标评审决定、裁定所引证的商标已经丧失在先权利导致决定、裁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生变化的,在原告撤诉的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撤回原决定或者裁定,并依据新的事实,重新做出商标评审决定或者裁定。商标评审决定、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发现存在文字错误等非实质性错误的,可以向评审当事人发送更正通知书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针对撤销商标决定的法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撤销公司登记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由于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登记不当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撤销公司登记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二是公司登记相对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公司法》条的相关规定撤销该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基于公司登记取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公司登记相对人自行负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