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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过程中突遇拆迁,该怎么置换?卖房人的回迁安置房是怎么成立的

2022-04-18 18: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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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8 回复

专业分析:

卖房过程中突遇拆迁,的确是让人猝不及防,但是这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同时也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 异地安置: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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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 (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 (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 (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后买方取证。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即先签订买。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即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 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 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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