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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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合同的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情形。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地簇、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不可抗力发生后,可以解除合同,发生事件的一方也可以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还具有免除责任的效力,即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情形除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关于不可抗力,还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按规定履约的一方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在我国不可抗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提供给外方当事人的大多由当地的商会或者登记注册的公证行出具。 (2)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3)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4)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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