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职,降薪,不依法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针对怀孕期间公司停职降薪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属于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