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伤残司法鉴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鉴定后一般不会影响后面伤残鉴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工伤二次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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