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5〕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针对没有结婚证还没领结婚证又跑了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夫妻双方,应当补办登记,未补办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之间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