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鉴定后你就能算出来了
针对七级伤残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被认定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低于残疾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