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4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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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后超期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改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如何做伤残司法鉴定: 1、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 2、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 3、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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