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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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世,房产过户不需要子女签字,继承时房产过户,需要所有法定范围内的继承人签字,书面放弃继承。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的办理办法是: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共有产权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办理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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