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根据你的陈述,你主张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法无据,理由如下,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97条的规定,本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由于公司2005年与你订立合同,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生效,因此需要在08年1月1日后公司与你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方可主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