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再婚后所得的房产,即使只有一方名字,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的情形,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的。对于是一方当事人自己出资再婚后购买的房子,且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是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的;对于是其父母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了孩子一方的名字的,则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是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的。对于属于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配的,归个人所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