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土地治理项目:项目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水土资源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治理范围、地点、规模;工程量及主要工程、农艺措施;项目区现状及工程平面布置图;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同意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筹资投劳计划及自愿开发证明材料;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二)产业化经营项目: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增收效果评价,项目组织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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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之前。项目立项指成立项目,执行实施。需要批准《项目建议书》,允许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编制可研报告。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为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项目建议审批书之后。因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得到政府机关的行政许可也就是立项批准书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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