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设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2-05-18 10:39:10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8 回复

专业分析: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展开更多

针对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设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单位不能成为自首的主体,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的自然人才作为自首的主体。因此犯罪单位不能成为自首主体。 自首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主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 2.主动投案的行为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志。 3.如实供述罪行。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满足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5、违章建筑。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 8、不符合公安、环保和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