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怎样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专为酒后驾车设立商业保险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样的做法,它的副作用远远大于保障本身。 3、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权益:1、是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如果有伤亡人员,应及时送医院救治,可以请求交管部门根据规定向保险公发生垫付抢救费用通知书;3、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化分意见书'进行维权,在交警主持调解下协商赔偿事宜,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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