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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款人跑路了该怎么办?

2022-11-08 10: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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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8 回复

专业分析:

由于对方跑路失踪了,那么出借人可以按照下面步骤进行: 1、确定诉讼法院 根据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2、法院公告传唤 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3、法院审理判决 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当然,在一般的借钱纠纷中,确定有还款期限的就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要是没确定还款期限得,虽然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但是也得给对方合理的还款期限。但要是对方已经准备抵赖掉这笔债务的,那么出借人也千万不要等还款期限,及时收集整理好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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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款人的配偶就有为其还债的义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借款人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权利: (1)借款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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