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针对收取抚养费标准怎么分辨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子女未满18周岁以前,均可以主张抚养费,费用一般为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月收入的20%-30%。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以双方协议为准;当不能达成协议时,则会从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社会的经济水平三个方面考虑,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来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当然,当抚养费不足以维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生病等变化或其他正当理由时,则可以再度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有如下情形之一即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民法典》施行后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