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有哪些依据 1、正常工作日延迟职工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1。5倍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而且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2倍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包括待遇、福利、补贴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针对加班工资的基数与工作时间相比较有何异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加班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加班费,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时,不排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对于日工资的计算,一般是月工资的收入除以月计薪的天数。对于小时工资,通常是月计薪乘以八小时,然后用月工资收入除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