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有哪些依据 1、正常工作日延迟职工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1。5倍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而且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2倍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包括待遇、福利、补贴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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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延时加班工资一般是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如果是在正常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如果是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在我国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数额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时,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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