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年假没休完,用人单位应折现支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应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要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工资报酬。
针对辞职时未休完年休假怎么计算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的算法:如果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其休年假的,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给职工应休未休假的报酬。该300%包括职工的日常工资在内。
离职时年休假没休完按照以下公式折算工资:(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