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的劳动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是否无效得分情况。 一,违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劳动者错误估计了用工环境,劳动价值,市场平均薪酬等,引起的薪资明显偏低,劳动时间明显过长,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该劳动合同有效。该合同体现的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不能因此让企业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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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劳务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他方利益的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也可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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