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只会限制债务人本人,对其他人不会有影响。
针对被执行人不得有哪些行为不得有哪些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当得利的行为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例如拾金而昧、代保存而不归还等。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