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凭工伤认定书去领鉴定申请表(鉴定申请表上要本人照片和签字,还要单位敲章的),然后把鉴定申请表和工伤认定书复印件、病史复印件一起交上去(鉴定费350元,可以报销的),鉴定部门当时会给你一张单子,上面写明两次鉴定的时间和地址的,你到时候去鉴定就行了。鉴定结束后,大概两个礼拜左右(遇节假日会顺延)就出鉴定结论书了。 浦东是这样一个流程的,估计宝山应该也差不多的。 你拿到工伤认定书2个月还没有去鉴定,估计你单位人事不是很熟悉流程。你可以打电话去催问的。 如果你单位人事很懂的话,估计有两种可能,1、是忘记了,2、是把你当作放弃鉴定处理了(这种情况原则上也是要本人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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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下一步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持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依据工伤认定书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拿到工伤认定书,如果是一般伤害,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如果伤情较重,等到伤情稳定,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了,鉴定到级别,就依据相关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到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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