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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款。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缴纳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应当先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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