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不主动辞职,单位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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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这些: 1、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其他。 对劳动者来说,不存在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定条件: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第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项必须用人单位有严格的证明材料。第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必须是经合法程序,制定的有效规章制度。第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确实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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