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针对孩子离婚后怎样追回抚养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一方不是夺回而是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情况下,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变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