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性,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益主体为规范,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益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益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 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益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益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与债权人会议,并按照法定清偿次第参与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益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富恳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富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托付财富。”关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富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托付财富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实行义务的,按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则,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2、以清偿次第为规范,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次第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次第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次第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富担保的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能否提供了财富担保为规范,可分为有财富担保的债权和无财富担保的债权。有财富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富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4、以债权人能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规范,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能否享有表决权为规范,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富担保的债权,只需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以上就是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哪些问题的答案
针对现在资产评估已经结束正在申请资产拍卖、这时有一个债权人对该公司申请破产、这对我的权利有什么影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丧失了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有利于防止债务人转移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债务人为实现破产清算所必需支出的费用除外。
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为,公司破产后法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企业破产是属于民事纠纷,涉及不到刑事责任,法人代表申请破产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破产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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