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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户口迁出分得土地补偿款离婚后是否应该退还原居住地原承包地

2022-03-21 21: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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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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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考虑其是否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管是“出嫁女”或者“入赘男”,满足了以下这两个条件,可以享受到土地补偿款: (1)形式要件,即当事人户籍在本村民小组; (2)当事人在村民小组生产、生活。 依赖村民小组的土地形成稳固的生产、生活状态和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出嫁女户口迁出就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亦不享有获得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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