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针对房产抵押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房产抵押,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抵押登记的申请书,抵押合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房屋的房产证等。房产抵押的其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的材料有: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最好注明离异后未再婚)、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房产的产权证、担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