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5)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针对有哪些情形可能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