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处理的托付告贷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则:(一)、银行运用的托付告贷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告贷单位签定的告贷凭据。依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六条的规则,应当由银行和告贷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据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二)、银行与托付单位签定的托付告贷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清晰托付、署理联系的凭据,依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十四条的规则,不属于罗列征税的凭据,不贴印花。(三)依据上述规则,资金托付方与金融单位之间签定的托付告贷合同,凡仅清晰署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据,不贴印花;如托付金融单位告贷,托付单位、金融单位与运用单位签定的三方协议也不贴印花。凡托付金融单位告贷,金融单位与运用单位独自签定的告贷合同应按规则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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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含税的金额缴纳。运输业按运输费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根据规定,需征收印花的项目实行列举法,不在列举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这种行为不是单方面的,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你所说的运输合同要交纳印花税,因为委托方和受托方是合同共同当事方,因此都要交纳印花税。
运输代理合同不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纳税凭证,因此,运输代理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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