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针对民间借贷最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间借贷的新规定有,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息和逾期还款的利息,均不能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对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