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买卖合同纠纷中送货地点管辖怎么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涉及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管辖地,但所约定的地点需要与合同的双方或者合同的履行有连接点,不能约定在没有任何连接点的法院管辖。例如合同的一方在上海静安区,另一方注册在上海宝山区,合同的履行、签订等都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双方约定的管辖地却在上海松江区。一旦发生纠纷,在松江区立案肯定是由难度的。所以说,在约定管辖地的时候,要有连接点,不能太随意。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民商事案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案件类型之一。审理好此类案件,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是一个重要环节。确定案件管辖权,必须正确理解和认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货物买卖合同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义务的地点,包括“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两个方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