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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中对监视居住条文的规定有哪些

2023-08-07 1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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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7 回复

专业分析:

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请认真遵守监视居住相关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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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有如下的规定: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4、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监视居住规定的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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