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所谓专利申请的公布,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书中记载的著录事项和说明书的摘要刊登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并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另行全文出版。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果在专利申请被公布前的,那么申请人日后仍可以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或视为撤回是在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该技术则进入公知技术领域,此后任何人将不能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请求“临时保护”,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针对专利申请的公布和撤回的区别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一、本质不同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特征不同 1、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合一的权利。 (2)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产生以发明成果的发表为前提。 (4)专利是实用的。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允许别人实施其专利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充分利用其专利。 2、专利申请权: (1)主体必须具备依法取得专利权的资格。 (2)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