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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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劳动者基本信息;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有下列类型: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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