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础培训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民航局的要求开展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二)按照规定的种类和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工作;(三)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标准对受训人进行考试考核;(四)适时对已完成的培训工作进行分析并评估,提出改进培训工作的意见,修订培训计划;(五)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模拟训练设备;(六)按照规定保存培训记录。
针对民航相关培训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对于推动各地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明确设置标准。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订,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二是依法审批登记。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关于培训服务期的约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 3、在服务期间,劳动者也有提高劳动报酬的权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