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针对无故扣发工资如何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首先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作为中间人,对公司的克扣行为进行调查,假如公司确实是无理由克扣,监察可以责令单位及时支付已克扣的工资。 2、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克扣工资,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带上你准备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及时去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3、向法院起诉。公司克扣工资,员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已经走了劳动仲裁程序了,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劳动官司的前置条件,只有先走了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