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或赠送财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房子首付和没月还贷都是女方父母给的,但房子写的是名字,贷款也是以夫妻名义贷的这样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敞储搬肥植堵邦瑟鲍鸡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即使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生产收益;产权收益;赠与财产;其他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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