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人身损害鉴定中有哪些法律情形?

2023-06-17 11:35:56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7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4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展开更多

针对人身损害鉴定中有哪些法律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可抗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且这些情形要导致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才可中止。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