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借用身份证是不能办理业务的。如果办理人员未进行身份信息与办理人员核对导致当事人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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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可以申请挂失;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挂失并补办,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可以。但是身份证电子版实际上不算是合法证件,可以使用的场所非常少。丢失身份证还是需要尽快挂失补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时间还来得及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补办一张临时的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只要说明原因,对方都会为你补办的。在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时候,需要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示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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