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换言之,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若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四个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时没报警,但是只要你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可以就此确认当事人的责任,那么,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诉权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现在轻微事故私了的情况较多,如草率私了,自行撤离现场后,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受害方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又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受害方可能会丧失诉权。正确的做法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私了,协议上一定要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对损害赔偿协商处理内容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针对交通事故起诉涉及哪些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起诉的内容包括:一方为公民,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政编辑和联系电话,一方为法人,应记录法人或其他组织、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邮政编辑和联系电话;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当事人的住所与实际住所不一致的,应当分别说明。
交通事故起诉状一般要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所、性别、电话等基本信息。二、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以及证据来源,所涉及到的证人姓名等信息。四、如果当事人的住所地跟实际上居住的地方不一致,要分别写清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