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药监部门履行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抽查检验药品和医疗器械;(二)查阅、复制相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料,可以查封、扣押;(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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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法一:社保局查询。带上你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局查询,这个方法可能有点费时间。 2.方法二:电话查询。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电话 12333,根据电话提示或者人工服务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社保编号,这个方法比较快。 3.方法三:网上查询。如果你所在地区开通了社保网上自助服务系统(社保局网站),就可以登录自己的社保个人账户,查询自己的社保编号。
《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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