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针对婚前男方婚后买房女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女方婚前买车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