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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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方式有以下两种:由双方协议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房时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同意,需向当地房管部门核实。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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