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我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针对您好?想问一下?房子是婚前男方贷款买的?结婚时过户给女方?离婚后房子是属于谁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看情况。一般来说,结婚后男方出钱买的房子离婚的时候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夫妻两个人都可以平等的对房产进行分割。除非男方能够举证婚后购买的这套房子是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权而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也只写了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房子才是归男方所有,不过,这种情况也很少见。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