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使用权房差价交换合同

2022-11-08 08:47:31
推荐答案

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8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应该是使用权房差价交换的合同,此类合同与一般的房屋买卖有所不同,建议你看一下《正式合同》的第12条,正式合同是需要在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的,所以卖家主张合同未生效有他的理由。 当然也不排除,你没有主张赔偿的权利,建议你带好材料到我事务所,我给你提供详细的咨询方案

展开更多

针对使用权房差价交换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土地使用权换房子交的税是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卖房合同无效一般不用要赔差价。因为合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合同后,其效力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回归到合同订立前的原始状态,因无效合同产生的收益,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因无效合同带来损失的,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则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