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就业协议适用《民法典》,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就业协议书主体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争议可以申请。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签订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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