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下面四个条件,执行法院才可以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1、必须有拍卖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做出拍卖裁定书。 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入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 3、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 4、强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公开拍卖,只能交付有关单位收购或没收。
针对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委托拍卖有哪些要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拍卖在六个月左右完成。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以及降价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无法送达进行公告送达的,公告期限是两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